第二完成单位

发布日期:2022-11-03    浏览次数:

第二完成单位名称:吉林艺术学院

主管部门:吉林省教育厅

主要贡献:

1.作为“边疆民族艺术教育人才培养”共同体联盟成员单位之 一,以共同体确立的发展目标、运行机制为基础,积极创新与实践 “具有中国特色的边疆民族艺术教育人才培养体系”。

2.实施共同体联盟的各项工作,推动联盟院校间开展课程互学、 学分互认,师生短期访学,教学观摩与研讨,建设民族文化特色课 程,举办民族文化创意活动、民族民间特色艺术教学工作坊,创作 民族文化题材作品,联合举办展览、演出。发挥共同体联盟单位的 引领和示范作用,促进联盟“共联、共商、共享、共发展”运行机 制的建立和完善。

3.每年投入1000万元作为专业建设经费,为有效推进边疆民族艺 术教育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

4.为进一步加强联盟成员间的交流合作,吉林艺术学院举办由联 盟院校共同参与的“全国(省属)综合艺术院校第二十五次交流协 作会”“全国艺术类高校院(校)长峰会”等十余次。活动期间, 对联盟各项工作的推进进行商讨。